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地勘单位与从业技术人员共同对地质勘查成果质量负责的诚信自律体系,依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规定,我会拟在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会员单位中开展地质师建设工作。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贵单位依据《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地质类技术人员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